一、規范要求
很多配電房都會在防火隔墻底部設置一個洞口進行通風,并設置一個隨著氣體滅火系統聯動關閉的防火閥:
二、設置原因:
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》GB 50736-2012
6.2.3夏季自然通風用的進風口,其下緣距室內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1.2m。
設置機械通風的配電間進行補風。
以及氣體滅火系統的事故后通風的補風要求都需要設置進風口
而這個補風的防火閥在消防上具有一些與規范相悖的地方:
1、其只有耐火完整性,無隔熱性:
《建筑通風和排煙系統用防火閥門》GB15930-2024
4.1.3按耐火等級分類
防火閥門按耐火等級分類及代號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
不過本來泄壓口也沒有耐火極限要求
2、漏風量測試標準達不到氣體滅火防護區的壓力要求,可能導致真實火災漏風量過大。
雖然根據《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GB50370-2005第3.2.9條,噴放滅火劑前,防護區內除泄壓口外的開口應能自行關閉
但是:
《建筑通風和排煙系統用防火閥門》GB15930-2024
6.1.11環境溫度下的漏風量
在環境溫度下,使閥門葉片兩側保持300Pa±15 Pa的氣體靜壓差,其單位面積上的漏風量(標準狀態)應不大于300m3/(㎡·h)。
而《氣體滅火防護區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GB50370-2005
3.2.6防護區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,不宜低于1200Pa
氣體防護區的壓力高于防火閥漏氣測試壓力,可能導致漏風量過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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